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
我国城市区域环境振动的基础性国家标准,规定城市各类区域铅垂向 Z 振级标准值及适用地带范围和监测方法,适用于连续发生的稳态振动、冲击振动和无规则振动。现行有效(标龄已近40年),是城市轨道交通、铁路、建筑施工等振动环境影响评价与投诉处理的主要依据,配套测量方法为 GB/T 10071-1988。2026-09-11 经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核实状态仍为『现行』。
城市区域环境振动(铅垂向 Z 振级)。适用地带范围由地方人民政府划定;昼间、夜间时段由当地人民政府按当地习惯和季节变化划定。
国家环境保护局(1988-12-10 批准,1989-07-01 实施);生态环境部标准库 mee.gov.cn;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std.samr.gov.cn(状态:现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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